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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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
宗旨 提供非邦交國學生及人民來臺學習華語 及認識臺灣文化機會,藉此增進我國與他國之交流、瞭解及友誼。
獎學金 每月新臺幣2萬5千元
獎助期限 分成暑期班(2個月)、3個月、6個月、9個月或1年期。除暑期班外,原則上受獎期間為當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。
申請資格 年滿18歲,具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學歷,學業成績優良,品行端正。
下列人士不得提出申請:
1.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身份
2.曾在臺修讀學位課程,或正在臺註冊入學研習華語文者
3.我各大學校院依據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
4.曾受領本獎學金、臺灣獎學金或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者
5.同時受領我政府機關(構)或學校所設置之獎補助金者
申請日期 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
申請辦法 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網站